证券代码:002108 证券简称: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:2023-044
(资料图片)
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
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
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塑集团”)的通知,获悉东塑集
团与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(代表君悦日新 1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)
(以下
简称“中大君悦”)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,具
体情况如下:
一、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
东塑集团与中大君悦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签订了《股份转让协议》,东塑集
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3,634,9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
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17 日《证券时报》
《中国证券报》
《证券日报》
《上海证券报》
和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,公告 2023-035 号。
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了《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》,经股东
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: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
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67,269,776.60 元,不送红股;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。
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,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5 月 26
日。
根据东塑集团和中大君悦签署的《股份转让协议》,该协议第 2.3 条约定:
“本协议签署后标的股份交割前,如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、送股、资本公积转
增、拆分股份、增发新股、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,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股单价
应同时根据深交所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。”
结合公司已实施的权益分派事项,根据上述协议 2.3 条约定的内容,协议双
方确认将转让价格从 4.11 元/股调整为 4.01 元/股,调整后的股份转让价款共计
调整后的转让价格进行股份交割。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1 日《证券时报》
《 中 国 证 券 报 》《 证 券 日 报 》《 上 海 证 券 报 》 和 巨 潮 资 讯 网
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披露的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
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调整转让价格的公告》,公告 2023-040 号。
二、本次股份过户完成情况
本次协议转让已获得深交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 2023 年 6 月 7
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,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《证券过户登
记确认书》。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
下:
过户前持股情况 过户后持股情况
股东名称
持股数量(股)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(股) 占总股本比例
东塑集团 397,547,803 23.7669% 313,912,903 18.7669%
中大君悦 0 0% 83,634,900 5.0000%
三、其他说明
《证券法》
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
《深圳证券
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《上市公司股
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有关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、
业务规则的规定。
及要约收购,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,也不存在损害上市
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限售条件流通股,持有比例为 5.00%,为公司持股 5%以上股东及第二大股东。
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
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。
四、备查文件
特此公告。
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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